湖南成人高考新生复查制度
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应持本人录取通知书按时到校报到注册。凡未按要求到校报到的,一律不得办理入学手续。招生学校要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录取新生名册和本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及相应证书原件,对报到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对入学资格有异议的学生,要及时与相关机构沟通处理,确认无误后方可注册学籍。对同时录取或已注册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其他各类高、中等学校学生,可按考生意愿取消其成人高考录取资格或其他高、中等学校注册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对考生报名时的最后学历进行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学历证书者,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