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医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长沙医学院创办于 1989 年,其前身为湘南中等卫生职业技术学校,1996 年更名为湘南卫 生中等专业学校,1999 年升格为湘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1 年校本部迁至长沙市,2005 年 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长沙医学院,2011 年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5 年通过国家教育部临床专业认证,2017 年列入硕士点建设单位。
学校坚持“面向全国、服务基层”的办学定位,“千年长医、济世惠民”的办学宗旨,“质量 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发展战略以及“医学与人文相通、博学与专精兼取、理论与实践 并重”的教学思想,弘扬“厚德、博学、储能、求真”的治学精神,形成了医教研相结合培养基 层医疗卫生应用型人才的办学特色,为我国医学教育卫生事业以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 积极贡献。学校先后获全国先进办学单位、全国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先进单位、中国十佳诚信 民办学校、湖南省文明高校、湖南省园林式单位、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就业工作“一把手 工程”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办学条件完善,办学实力不断提升。学科结构以医学为主,医学、文学、理学、管 理学、工学各学科协调发展,开设 42 个本、专科专业,面向全国 31 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 23000 余人,外国留学生 700 余人。有教师 1772 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 618 人,博士、硕士 1135 人。有各类实验室 388 间,并配备了价值 1.6 亿元的现代化教学仪 器设备,部分实验室和仪器设备处于国内医学院校先进水平。学校现有直属和非直属附属医 院 28 所,实习单位 191 家,实习床位 3 万余张。现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特色专业”、 “省级重点建设学科”、“省级示范实验室”、“省级精品课程”、“省级优秀教学团队”、“省级优秀 实习基地”、“省级高校临床医学专业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和“省级高校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等 一大批国家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近五年来,我校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5 项,省部级 项目 90 项(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9 项,省社科基金项目 9 项),市厅级项目 214 项, 学校科研项目 133 项。教育部“产学合作 协同育人”项目 28 项,湖南省高校教育教学改革 与研究课题 94 项,学校教学改革与研究课题 286 项。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 95%以上,并连 续两届获得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荣誉称号。多年来,已 为国家输送了 9 万余名高素质的应用型医学卫生人才和其他专业高级人才。
我校继续教育学院成立于 2008 年,主要从事成人高等教育(成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考)助学和各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执业医师护士药师培训、考研培训、普通话培训、英 语(雅思培训)及计算机过级等级培训等非学历教育工作。下辖长沙医学院贵州函授站和湘 南高等教育函授辅导中心函授站等 8 个函授站,现有在籍学生 19000 余人。
学院专业齐全,师资水平高,教学设备先进,环境优雅。现有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层次为 高升本(5 年)、专升本(2.5 年)和高升专(2.5 年)三个层次,招生专业有临床医学等 12 个 本科专业、9 个专科专业。
长沙医学院成人高考招生专业一览表(招生代码:10823)
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1、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2、主要招收在职从业人员,考生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报考高中起点升专科、本科的考生必须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初高中文化程度、或 含同等学历、社会在职人员);报考大专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具有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 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
4、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 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 专业学历证书,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 专水平证书;报考护理学专业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报考医学门 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考生报考的专业原 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高升专、高升本,专升本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 2 张、两寸蓝底照片 4 张;报 考专升本的学生提供专科毕业证复印件二张,报考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相关类专业的,还需 要提供相应前置学历和资格证书,考生校对完报名信息并确认无误后,签字并领取回执单(领 取准考证的依据)。
按照国家、省教育部门的规定,以所在省公布的录取专业和形式为准,入学后原则上不 更改专业和学习形式。
毕业待遇
凡取得学籍,修完规定课程,经考试(考查)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成 人高等教育专(本)科毕业证书,电子注册,教育部学信网 www.chsi.com.cn 查询,国家承认 学历,享受与其它国家承认的大学专(本)毕业证书具有同等学历效力,可报考公务员、研 究生、晋级和评职称。本科毕业,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并通过成人学位英语者,可申请授 予学士学位。
工作待遇:学生毕业后,国家不负责统一分配,可由劳动、人事部门管理的职业介绍机 构和人才服务机构纳入专项管理。进行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 选择。